韩国商标由韩国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,官方语言为韩语。韩国《巴黎公约》《商标法条约》《WIPO公约》等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,也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成员国,故韩国商标注册可以通过“单一国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韩国商标采用尼斯分类,接受一表多类申请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颜色组合、标语、声音、气味等。
5、如需提交优先权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韩语翻译件
审查: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、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;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;
公告: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,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;
核准发证: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,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。
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10年,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,宽展期为6个月(宽展要额外收费),续展有效期10年。
商标到期后,没有保护期,其它人可以立马申请该商标。
商标撤销,可根据不同的理由原因,在不同时间段内提出申请。
更多详情可点击:韩国商标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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